| 荷兰ANP通讯社援引“可靠消息来源”报道,荷兰政府决定采取大赦措施,近2.75万避难申请者身份将获合法化。凡2001年之前抵达荷兰,避难申请遭拒,但又未被驱逐的人,可获居留证;如果其家人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与之团聚,也可获颁居留证。
每周一次的大臣会议于近日内将讨论这个数字,反对这条措施的人则声称,受益者可能接近8万人。
2007年6月12日,荷兰议会给非法移民身份合法化开了绿灯。身份合法化措施将惠及2001年4月之前在荷兰提出避难申请者,只有递交避难申请后一直留在荷兰的无证者才有权享受这个大赦待遇,但战争罪犯以及被判起码一个月实刑的外国人被排除在外,那些在2001年以后来到荷兰的非法移民也不够资格参加此次“大赦”。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荷兰一向以社会的宽容和自由、文化多样性而闻名,因而也吸引了许多移民和寻求避难者。据荷兰中央统计局和荷兰难民委员会提供的数字,2000年到荷兰寻求避难的有4.3万多人,2002年有1.8万多人,2003年约有1万人。荷兰政府批准了部分避难申请,但未获批准或积压的避难申请者越来越多。随着合法移民和非法移民的增加,荷兰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民众中反对外国移民的情绪日益上升。
荷兰移民政策规定,申请无限期定居荷兰,主要有三种途径:
1、以结婚或同居组织家庭,包括与家庭成员团聚为理由,定居荷兰。
2、以工作为理由,定居荷兰。
3、以申请政治庇护为理由,定居荷兰。
不过,除了申请政治庇护获得接纳,得到A级身份A-status的人士之外,其他人士,及时获得允许逗留三个月以上的入境签证MVV来到荷兰,获得了临时居留VTV(这也是留学生申请的短期身份),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获得无限期定居的许可。
目前荷兰有华侨约12万人左右,据荷兰中央统计局资料,中国大陆占35%,香港占23%,中国大陆的大部分来自广东、浙江和福建。荷兰大部分华侨华人从事餐饮业及相关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