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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被判刑三年半

2008-04-05 13: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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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今年34岁的胡佳因为经常通过互联网发表文章和评论批评中国在去年年底被捕,其中一条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胡佳的案子4月3号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胡佳的律师说,胡佳有10天时间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北京法院指出,经审理查明,胡佳于前年八月到去年十月间,先后以在境外互联站点发表文章、接受境外媒体电话采访的方式,多次煽动他人颠覆中共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他发表的「中共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一国无需两制」等文章,和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谈话,恶意造谣、诽谤和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共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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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妻子曾金燕在法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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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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