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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资讯网    2008-10-09 22:36:36

尽管从2004年或者更早,台湾便怀疑时任最高领导人陈水扁涉嫌贪污受贿,但苦于没有证据,和陈所享有的“任内豁免权”,案情一直拖延不进。

  然而2008年8月14日,瑞士德语通讯社(SDA)爆出一条讯息“台湾前领导人陈水扁涉嫌将3100万美金转入瑞士”,这位政客已于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其违法行为。

  从负隅顽抗到承认拥有巨额海外账户,陈水扁的改变显然不是自发的,那是什么促使陈水扁的案情得到如此突破性的进展呢?

瑞士联邦检察院的一封信

  8月14日到底发生了什么,让阿扁的态度发生了惊天大逆转?原来是一封由瑞士联邦检察院(Bundesanwaltschaft)的候补检察官Graziella de Falco Haldemann执笔,两位瑞士联邦检查官Edmond Ottinger及Luc Leimgruber共同侦办,要求台湾当局协助调查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及其儿媳黄睿靓于2007年向瑞士账户汇入3100万美金一事的请调信。

  面对由瑞士发出的证据确凿的官方信件,阿扁不得不及时于当天发布新闻见面会承认事实。

信件的背后

  8月14日当天,瑞士联邦检察院没有对此事发表意见。这封信的具体内容,实际是由台湾国民党“立委”洪秀柱爆出,洪秀柱表示:

  在瑞士官方提供的资料中,黄睿靓在瑞士美林银行(MERRILL LYNCH BANK)拥有2个账户;在2007年2月与3月,有2笔来自新加坡瑞士信贷私人银行的2100万美金汇入;同年5月,黄睿靓委托美林银行代为成立于开曼群岛注册的BOUCHON LTD公司,并将钱转入公司账户;同年11月底,陈致中又将1000万美元从苏黎世的苏格兰皇家(COUTTS)银行,汇入BOUCHON LTD公司。就这样,钱从瑞士转入了位于开曼的“瑞士美林”账户。

  时至今日,瑞士并没有就此发表进一步的声明,但有心人不禁要问,难道瑞士盯上了陈水扁,才发现了他的洗钱行径?

银行交易举报系统

  事实并不尽然。瑞士自1934年开始实行《银行保密法》之后,一直被指责为黑钱的藏污纳垢之所。迫于各界压力,特别是在2001年“9·11”事件之后,瑞士的两家主要反洗钱机构-反洗钱监督局和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MROS),开始自主地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瑞士于1997年10月10日颁布了于199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洗钱法》,正是依据此法,瑞士当局才开始追查陈的“洗钱”行径。

  那么陈又是如何闯入瑞士联邦检察院的视线呢,就此问题瑞士资讯(swissinfo)的记者采访了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本次的阿扁事件,瑞士联邦检察院正是依据MROS的报告,才向台湾提出的协助调查申请。

  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 Switzerland 简称:MROS;德文:Meldestelle für Geldw?scherei)新闻部工作人员贝蒂女士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她说:“我们不可以讲述具体的案例,但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银行在经手有洗钱嫌疑的业务时,有义务向我们提供信息;我们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确实涉及到洗钱、支持恐怖主义、资金来源涉嫌犯罪、或犯罪组织时,我们就会上报到可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部门”。

  瑞士洗钱举报办公室本身没有司法权利,但它隶属于瑞士联邦警察局,是在金融系统和刑法部门之间起中转、过滤作用的行政部门。

  瑞士银行举报这些“大客户”,会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意?面对记者的追问,贝蒂女士说:“这是义务”,她笑了一下接着说:“不管他们愿不愿意,这是《反洗钱法》规定的银行的义务。”

  洗钱举报办公室也会对银行进行监督,如果发现知情不报,办公室可以上报到相关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该办公室也会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国际反洗钱机构的最新讯息。

阿扁们的未来

  随着台湾对陈水扁家族海外洗钱案调查的深入,涉案银行已不仅局限于瑞士,而是横跨五大洲13地。而当初的3000万美金,也只是冰山一角。但作为最初的导火索,瑞士联邦检察院那封请求协助调查的信件,却并没有淡出公众的视线。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这封信应该是在2008年6月16日寄出,但为什么直到8月中旬才引起强烈反响呢?

  原来依据国际惯例,瑞士并没有直接寄至台湾当地,而是经瑞士司法部转至台湾驻瑞士代表处。台湾检察院委员赵荣耀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台湾驻瑞士代表处于7月8日收到由司法部转来的瑞士公函,11日公函被送交给台湾驻瑞士代表刘宽平,但刘直至16日才予批示,并于23日寄出。公函于7月31日才送抵台湾法务部门。因此9月30日,刘宽平因延误扁家洗钱信息、“漫不经心、积压延宕、怠忽职守”而遭到弹劾。

  尽管刘宽平觉得很无奈,但台湾对这一洗钱案的态度已可见一斑。台湾现任领导人马英九在被媒体问到陈水扁一事时,曾说:“提起这些事情,会让人想到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的确,马科斯的巨额资产也曾存在瑞士银行。但2003年,经过多年诉讼后,已被瑞士联合银行将财产归还至菲律宾政府。台湾已就财产归还问题询问过瑞士相关部门。

  在瑞士银行存有巨款的不仅有阿扁和马科斯,尼日利亚、扎伊尔、海地、秘鲁的前首脑们都曾把瑞士当作“黑金”的避风港。如今瑞士对这些资产已经采取了冻结或归还的处理措施。

  为了打击国际洗钱行为,瑞士也已立法,希望从银行的角度,摧毁“黑金”寄存的温床。从这一角度来说,阿扁案瑞士立了一功,然而设想一下,如果这封瑞士联邦检察院的信件没有寄达、如果这一信件没有被公开,如果“总统”还不是“前总统”,那么瑞士以一己之力,又能奈“硕鼠”几何?银行举报制度只是亡羊补牢,而要真正避免丢羊,还是要靠自身看好羊。

  2008-10-10 23:33:39

英华在线 - 全英华人多维社区wolE;E8PJ]
陈水扁出庭,大谈如何把近200万美元汇给“大老”。(资料图)

英华在线 - 全英华人多维社区 @6qIFld
  陈水扁在法庭上强辩三个小时,归纳起来其实没有多少内容,不过是“三不政策”──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唯独谈到他汇款191.8万美元给“大老”一节,不仅知道,而且把所有细节都说得清清楚楚。这就奇怪了。

  就在陈水扁抛出汇款给“大老”之说的前一天,台北地方法院批准把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胞兄吴景茂羁押,台北地院列出的羁押理由之一是:吴景茂收集人头帐户,以供吴淑珍汇入“贪污所得的国务机要费”,涉案罪嫌重大。

  可见,法院已有心证,扁家成员户头里的钱是“贪污所得”的“赃款”,是不干净的钱。而陈水扁特别强调是把吴淑珍户头里没被冻结的近200万美元汇给“大老”,分明就是要说有人拿了他的脏钱,而且他在法庭上说了一遍还不够,在媒体镜头前又把整个过程非常详细地再说一遍,唯恐天下人不知道。

  看看绿营人的反应,不管老的还是不老的,一被记者问到是不是“大老”,都马上弹开说“not me”,就像在躲闪乱飞的毒箭一样,陈水扁的钱有多“毒”,可见一斑。

  终于,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现身承认自己就是拿钱的“大老”,还忍不住抱怨一句:非常意外陈水扁现在把他曝光,对他一直致力的工作势必造成很多困扰。

  还原陈水扁当初把钱汇给吴澧培的经过,陈水扁是在得知瑞士司法部门冻结了扁家帐户2100万美元并要求台湾司法协助后,才急急找上吴澧培的。吴澧培收的讯息,只是陈水扁要提供“奶水”给他“推动国际空间”,在如此“伟大”的动机下,加上陈水扁当时的身份,吴澧培没有怀疑这是不是干净的钱也说得过去,就像顾客去买奶粉,怎么会想到奶粉里会被不法分子加入三聚氰胺?

  说得具体一点,陈水扁的手法更像是美国那些把次贷不良资产包装成金融产品分销出去的不良金融机构,绿营中人已广泛“中招”,手上或多或少有些陈水扁放出来的“毒资产”,正如陈水扁前晚在“凯校”放的话:党内哪一个人没有拿过他的钱,如果他真的全部说出来,哪一个跑得掉?

  结果,陈水扁的泡沫爆破了,绿营的“债权人”却没人敢宣布把他“清盘”,还要或明或暗地积极参与“救市”。 (记者沙庠分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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